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崔亮 北魏 · 刘景安
 出处:全后魏文卷五十二
殷周以乡塾贡士两汉由州郡荐才,魏晋因循,又置中正
谛观在昔,莫不审举,虽未尽美,足应十收六七。
而朝廷贡秀才,止求其文,不取其理,察孝廉,唯论章句,不及治道,立中正,不考人才行业,空辨氏姓高下。
至于取士之途不溥,沙汰之理未精。
而舅属当铨衡,宜须改张易调
如之何反为停年格以限之?
天下士子谁复修厉名行哉(《魏书·崔亮传》。吏部尚书,奏为停年格制。外甥司空咨议刘景安书规。又见《北史》四十四,《通典》十四。)
刘景安 北魏 · 崔亮
 出处:全后魏文卷二十三
汝所言乃有深致。
吾乘时邀幸,得为吏部尚书
当其壮也,尚不如人,况今朽老,而居帝难之任。
常思同升举直,以报明主之恩。
尽忠竭力,不为贻厥之累。
昨为此格,有由而然,今巳为汝所怪,千载之后,谁知我哉?
可静念吾言,当为汝论之。
吾兼、正(《通典》作「廉正」。)六为吏部郎,三为尚书铨衡所宜,颇知之矣。
但古今不同,时宜须异。
何者?
昔有中正,品其才第,上之尚书尚书据状,量人授职,此乃与天下群贤共爵人也。
吾谓当尔之时,无遗才,无滥举矣,而汝犹云十收六七。
况今日之选,专归尚书,以一人之鉴照察天下。
刘毅所云:「一吏部、两郎中而欲究竟(《北史》作「锐」,《通典》作「鉴」。)人物,何异以管窥天,而求其博(《通典》作「溥」。)哉。
今勋人甚多,又羽林入选,武夫崛起,不解书计,唯可纩弩前驱,指踪捕噬而已。
忽令垂组乘轩,求其烹鲜之效,未曾操刀,而使专割(《通典》作「剸割」。)
又武人至多,官员至少,不可周溥
设今十人共一官,犹无官可授,况一人望一官,何由可不怨哉?
吾近面执,不宜使武人入选,请赐其爵,厚其禄。
既不见从,是以权立此格,限以停年耳。
子产铸刑书以救弊,叔向讥之以正法,何异汝以古礼难权宜哉!
仲尼云:德(《通典》作「知」。)我者亦《春秋》,罪我者亦《春秋》。
吾之此指,其由是也。
但令当来君子,知吾意焉(《魏书·崔亮传》、《通典》十四。)